由于中东局势不断升级,全球海运遭受重创
由于中东局势不断升级,全球海运遭受重创。地中海航运、马士基、达飞等多家国...
2026-03-18 14:56:37 作者 :环至美 阅读数 :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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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发布了第 21 号决定,修订了《货物报关单填写程序》,更新了集装箱运输货物的报关规则。新规将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。根据规定,通过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申报人在填写报关单第 31 栏 “包装种类和货物描述” 时,需注明集装箱数量、符合 ISO 6346 标准的 11 位集装箱标识号、集装箱尺寸代码和集装箱类型代码。电子报关单需在对应字段录入这些信息,纸质报关单则应按 “数量:标识号 - 尺寸代码 - 类型代码” 的格式连续书写,不能有空格。不过,航空运输的集装箱货物可免填集装箱尺寸代码。
及时了解新规:此次修订旨在规范和统一欧亚经济联盟内(包括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等国)的货物清关信息申报标准,跨境卖家应尽快熟悉新规,避免因不知晓规则而导致报关错误。
调整报关流程:卖家需根据新规调整内部报关操作流程,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填写报关单时,能准确提供和录入集装箱的相关信息,尤其是注意纸质报关单的格式要求,防止因格式错误造成清关延误。
核对货物信息:在货物出运前,仔细核对集装箱相关信息,确保报关单上填写的内容与实际货物相符。对于航空运输的集装箱货物,虽可免填尺寸代码,但仍需确认其他信息准确无误,以保证报关顺利进行,避免产生额外费用或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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